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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还债的,合伙人担责吗

其他 2021-03-11 10:16 标签: 合伙 合伙债务 债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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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承担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属于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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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树才律师

山东半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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