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合伙产生债务时,合伙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债务 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配偶不承担合伙债务的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一般情况下,合伙债务由合伙企业以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债务的清偿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