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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朋友做担保千万别写“连带”2个字!否则倾家荡产

债权债务 2021-01-25 10:24 标签: 担保 连带责任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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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及担保条款中最好不要出现“连带”这两个字。因为,一旦出现这两个字,其实,这就不是别人在欠债,而是 等同于你欠债,一旦债务人无力偿还欠债,或有资产而不偿还债务,作为债权人可以依据这两个字要求你来偿还!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 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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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伟夫律师

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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