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描述:
情况大概是这样的,父亲名下有一套房产,母亲共同财产占有50%,剩下的50%由我和妹妹各继承一半即25%。然后目前母亲已经垫付赔偿的欠款房贷约有6.5万,工人工资约有16万,公证费2000,亲属欠款25000。然后现在对方起诉母亲要求继承偿还的金额约8.8万,其他的已知欠款大概也有8万,整个房屋的价值在办理继承时税局交税核定的基数约为50万,实际成交价的话肯定是低于这个价格,那像这样的情况下,不知道是应诉主张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债务还是说庭前调解才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
2026-07-02 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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