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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合同编规定吗

合同纠纷 2021-03-11 15:10 标签: 合同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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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非因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根据其性质适用民法典合同编分则的相关规定;合同编分则部分没有相应规定的,适用合同编总则部分的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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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梅律师

山东兴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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