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小区电梯广告费用归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只是代替管理。民法典在加强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更加明确了公共收益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规定小区电梯广告费用归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只是代替管理。民法典在加强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更加明确了公共收益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电梯广告费应归业主,广告收益用于小区维护。我国法律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了明确规定,小区电梯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业主对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因此小区电梯广告费应归业主。
在电梯里设置广告牌收取的投放广告商家的费用,属于是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我国《民法典》对此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电梯的广告收入归业主共同所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以及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