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承担什么保证责任

债权债务 2021-03-11 15:50 标签: 保证责任
视频看完了,您的法律疑惑还没有解决?
添加律师助理微信 y17105165271 详细咨询
重播
复制微信
视频内容

承担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更多>> 相关视频推荐

孙树才律师

山东半城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 法律顾问 经济纠纷
咨询律师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