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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多少

合同纠纷 2021-03-26 09:09 标签: 定金 合同总价 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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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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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庆隽律师

山东瀛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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