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时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网络聊天记录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保全网络聊天记录时,须注意以下法律问题:网络聊天记录必须具有诉讼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起诉时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网络聊天记录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保全网络聊天记录时,须注意以下法律问题:网络聊天记录必须具有诉讼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而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的一种,电子数据是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显然,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任何证据都必须经过质证、认证,聊天记录也不例外。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民事证据中的电子数据,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若想被法院采信,同样应当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大要点。 首先,判断微信聊天记录是否真实,也就是需要当事人证明此聊天记录的实际控制者是对方当事人。 其次,判断微信聊天记录内容是否具有关联性。 最后,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内容一定要是合法合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