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数租的情况下承租人占有或登记在先者优先。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此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首先是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其次是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最后是合同成立在先的。
法律依据
《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