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由此可知,赡养父母是每一位子女的责任与义务,不可以通过协议免除或转让,也不可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我国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由此可知,赡养父母是每一位子女的责任与义务,不可以通过协议免除或转让,也不可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转让赡养义务的合同无效。赡养义务属于具有人身专属性的义务,是不可以转让的义务。 但是,赡养义务人有多个的,他们之间可以对赡养义务进行分配,达成赡养义务分配协议,在各赡养义务人之间的赡养能力产生重大变化、或者赡养人、被赡养人死亡等情况发生时,赡养义务人之间可以就赡养义务进行重新分配。
合同无效不可以转让权利义务。 因为权利义务转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权利义务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也无效。所以,合同无效不可以转让权利义务。
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 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义务也是法律责任,民法典也明确表示,成年子女对没收入、失去劳动力的父母,有法定赡养责任,不仅要保证其生活,也要有必要的亲情关怀。
在法律规定中并没有规定儿媳需要赡养公婆的义务,法律只规定了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与子女是需要具备血缘关系或是合法的收养关系,儿媳跟公婆并没有血缘关系,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父母与子女的人身关系,因此不具有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