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是属于债权担保的方式之一,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将债务人的动产留置,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留置是属于债权担保的方式之一,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将债务人的动产留置,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一、通知催收;二、协商;三、人民调解;四、律师函催收;五、债权催收公告;六、以物抵贷;七、申请支付令;八、行使代位权;九、行使撤销权;十、行使抵销权;十一、行使不安抗辩权;十二、申请债务人破产或积极申报破产债权;十三、协调借款人资产重组;十四、依法行使担保权利;十五、提起诉讼;十六、仲裁。
一、通知催收;二、协商;三、人民调解;四、律师函催收;五、债权催收公告;六、以物抵贷;七、申请支付令;八、行使代位权;九、行使撤销权;十、行使抵销权;十一、行使不安抗辩权;十二、申请债务人破产或积极申报破产债权;十三、协调借款人资产重组;十四、依法行使担保权利;十五、提起诉讼;十六、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