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遗嘱存在的时候,作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代位继承人参与继承。也就是说,民法典扩大了法定继承人范围,侄子外甥都可代位继承。当然,前提条件是: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且他的父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样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被继承人去世后没有继承人,而侄子侄女等却不能继承其遗产,只能归国家所有的极端状况出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