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部下发《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正在依法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人员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公安机关要对本省(区、市)驾驶人进行全面排查。
2.对驾驶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当事人要在30日内申请注销驾驶证
3.当事人未主动申请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1.公安部下发《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正在依法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人员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公安机关要对本省(区、市)驾驶人进行全面排查。
2.对驾驶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当事人要在30日内申请注销驾驶证
3.当事人未主动申请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坐牢驾驶证注销视情况而定。如果所犯罪行属于交通事故类犯罪,驾驶证会被注销;如果不属于交通事故类犯罪,坐牢驾驶证不会被注销。根据法律规定,驾驶员有下列情况的吊销驾驶证: 1、一年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百分之五十的 4、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发生事故后逃逸的 6、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先予扣留,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未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收处理的 7、驾驶拼装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吊销驾驶证满两年,才能重新申领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1) 死亡的。 2) 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3) 提出注销申请的。 4)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 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6) 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 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大型客车、 牵引车、 城市公交车、 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 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 在两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 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7) 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 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 或者年龄在 70 周岁以上, 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 三轮汽车、 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8) 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对驾驶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当事人要在30日内申请注销驾驶证 当事人未主动申请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被注销驾驶证的主要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6.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