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流程如下:
1、办理结婚证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结婚,并颁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办理结婚证流程如下:
1、办理结婚证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结婚,并颁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是可以办离婚的。但是,需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才能办理离婚。 措施一、(一)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二)查验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措施二、补办结婚证: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没领结婚证的夫妻怎么办理离婚?其实从1994年的2月1号之后不存在事实婚姻的认定。从这以后如果你开始在一块共同生活的话,即便你生了孩子,即便你们所有的财产都在一块共同享有,我们的婚姻法也认为它就是一个同居关系。处理财产、债务、孩子以及继承等方面和婚姻都有很大的区别。而且起诉到法院也是以同居关系起诉至法院解除同居关系而非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