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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途运输货物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风险何时转移

合同纠纷 2021-05-15 09:23 标签: 在途运输货物 买卖合同标的物 毁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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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途货物的风险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转移

在途货物买卖是指,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因为运输途中的货物已经在承运人的控制之下所以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货物的风险就从卖方转移给了买方。因此,在途运输货物买卖中,标的物毁损的风险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 【路货买卖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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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伟夫律师

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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