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对于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对于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般而言,审查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应审查以下几点: (1)股东转让的股权是否真实完整,不存在瑕疵; (2)转让人与受让人就转让事宜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出资,是否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 (4)是否侵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首先需要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2)违反公司法中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3)违反特别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4)侵犯了股权共有人的权益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