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遗失物向失主索要高额报酬违法。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或送交公安等有关机关。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民法典并没有规定拾得人的法定获酬权。如果失主主动提出悬赏或者同意给付报酬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承诺。但是失主没有主动提出,索要高额报酬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拾得遗失物向失主索要高额报酬违法。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或送交公安等有关机关。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民法典并没有规定拾得人的法定获酬权。如果失主主动提出悬赏或者同意给付报酬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承诺。但是失主没有主动提出,索要高额报酬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拾得人应当将拾得的遗失物积极返还权利人或交给有关部门,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或者支付悬赏广告约定的报酬。
拾得人应当将拾得的遗失物积极返还权利人或交给有关部门,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或者支付悬赏广告约定的报酬。但是,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给予报酬。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支付悬赏广告约定的报酬。但是,如果失主不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拾得人也不可以留置拾得物,因为拾得物与支付报酬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