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涉及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形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形:一是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二是股东欠标的公司借款的债务。三是与原股东相关的或然债务风险。四是与转让股东无关联的债权债务。
合同债权的转让协议应通知债务人:通知的效力。在合同权利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问题上,明确采取了让与通知原则。债权人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债务人仍可以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并可以此作为不向受让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反之,一旦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后,即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也不构成不向受让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债务人仍应向受让人履行义务。债权转让一旦通知债务人,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即其成立、履行及法律效力同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