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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一般人格权的构成要件

损害赔偿 2021-06-08 09:00 标签: 一般人格权.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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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内容

一般人格权是以民事主体全部人格利益为标的的概括性权利。通常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人格独立与人格平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不受侵犯和自主行为的权利。人格尊严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人”所应有的最基本社会地位、社会评价,并得到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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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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