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观点:一是认为权利人只能按照请求权竞合的处理原则,择一责任人起诉;二是认为权利人可以分别起诉各责任人,但因为涉及到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在同一个案件中起诉;三是认为权利人可以选择起诉任一责任人,但除非该责任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确实无法承担责任,否则不能再对其他责任人提起诉讼;四是认为权利人有权决定分别起诉或者在同一案中起诉各责任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