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建造房屋的,房屋建成时取得所有权。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行为成就时即房屋建成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事实行为发生物权变动】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合法建造房屋的,房屋建成时取得所有权。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行为成就时即房屋建成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事实行为发生物权变动】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房屋建成时取得。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不动产在登记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动产在交付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基于生效法律文书、合法拆除或建造房屋等非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自法律文书生效时或房屋建成的时候,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不动产不需登记,动产不需交付。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