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恢复监护资格。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等监护人在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资格后,除实施的是故意犯罪的外,如果确实有悔改的表现,经过申请,可以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但是,监护人父母将子女打成重伤,此行为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因此,不能恢复其监护资格。
【法条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八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