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后,公司停止经营活动,要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那么公司解散但安排了工作会不会有补偿呢?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解散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公司另行安排了员工工作,双方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