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除了公证人员外,必须到场的是遗嘱人本人。其它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特殊情况下只能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请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五十三条 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应当由二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全程亲自办理。 特殊情况下只能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请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