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0''
胡沅华律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九条: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第一百三十条: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第一百三十一条: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01'09''
胡沅华律师
未经过他人的允许,不允许将他人的影像做任何用处,或者说进行收集,就算这种收集的行为只是私人爱好,并不公开发表,这都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肯定是不合法的行为。 当然当事人也不能对拍摄器的作任何破坏处理,这涉嫌破坏他人的财产。他可以要求摄影者删除相关的信息或者影像。该行为是侵权行为。未经允许严格意义上就是偷拍,即便公众场合,法律拟制为个人隐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01'20''
胡沅华律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今日发布实施,以指导沪市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质量。《指引》明确,上市公司应当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作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并由其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该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或总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具体协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不仅包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董秘,还包括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以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部门和人员。
02'18''
胡沅华律师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国家对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休假的规定: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六)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七)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数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规定扣减工资、奖金待遇。 (八)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3、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4、当年病假、事假累计相加超过40天。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 2、3、4款其中一款规定的,则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九)年休假待遇 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01'44''
胡沅华律师
根据《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根据《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 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警告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根据《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七)泄露因工作掌握的内幕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