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营业执照,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新住所使用证明; 6、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7、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监事会的职责具体包含: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开发行证券的程序是: (一)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有关文件。 (二)核准。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做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发行。证券发行申请经核准,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四)承销。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