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没有过错就不需要
在一般情况下,未过户车辆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实际使用人即买主承担。原车主不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为执行任务致人损害,成立侵权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替代责任,事实上实施加害行为的工作人员不对外承担侵权责任。
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知是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仍然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