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指减轻或者免除加害人侵权责任的理由。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过错侵权中,如果加害人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规定,教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的,被教唆者实施加害行为导致他人损害成立侵权的,由教唆者与被教唆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