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
李富民律师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3、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 4、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 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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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民律师
一、房产继承公证,也就是继承权公证。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二、遗嘱公证,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三、赠与房产公证,房产赠与,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