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宅基地两处房子怎么确权的
关于一处宅基地上存在两处房屋的确权问题,需结合房屋合法性、分户条件及当地政策综合判断。以下是具体处理方式及流程:
一、确权基本原则
“一户一宅”原则
同一户家庭原则上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若因分户、继承等合法原因导致一处宅基地上存在两处房屋,需符合分户条件或继承规定。
合法建造前提
两处房屋均需为合法建造(已办理审批手续),且符合城乡规划和用地标准。
二、合法确权的情形
1. 分户后分别确权
适用条件:
家庭成员因子女成年、结婚等原因分户,且新户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如独立居住、户籍分开等)。
处理方式:
向村委会提交分户申请及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经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后,两处房屋可分别确权至不同户名下。
2. 继承房屋导致确权
适用条件:
其中一处房屋为合法继承所得(如父母遗留房屋),继承人不违反“一户一宅”原则。
处理方式:
提供继承公证或法院判决书等材料,遵循“地随房走”原则确权。
若继承人已有其他宅基地,需协商保留一处(通常保留继承房屋对应的宅基地)。
3. 合法扩建或历史遗留房屋
适用条件:
房屋扩建部分符合当地规划,或属于历史遗留的合法建筑(如早年经村集体默许建造)。
处理方式:
补办用地审批手续,超面积部分按规定缴纳有偿使用费后可确权。
若不符合规划,仅对合法部分确权,超占部分标注“待处理”。
三、违规情形的处理
未经审批建造的房屋
若两处房屋均未办理审批手续,原则上不予确权,可能面临拆除或罚款。
若符合补办条件(如符合现行规划),需先接受处罚并补办手续后方可确权。
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总面积超过当地标准的,仅对合法面积部分确权,超占部分在证书中注明“未确权”,未来需在翻建时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