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方不签字可以结案,对方拒绝签字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不影响判决书的效力,签字不是离婚的必然条件。
投保人发生了属于保障范围内的事故,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然后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是需要肇事方签字,签完字走完程序,才能拿到保险公司的保险金赔偿款。 那要是肇事方不签字,被保险人可首先与其进行协商,能协商的了的话最好,通过协商,签个字就解决了。 肇事方还是不签字,找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交警部门有认定交通责任一方的权力,但不能对事故中的赔偿问题进行裁决,只能帮助双方协商。 若交警部门也解决不了,那就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律的援助。法院凭借相关法律条文,可强制对拒绝服从判决的人群进行制裁,以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