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继承到的遗产只有在遗嘱中明确写了归一方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中未注明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
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人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92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的方法有: (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根据《民法总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因此,一方出轨,有婚外情的,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的另一方。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理是否有法律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夫妻一方随意处置共同财产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婚姻期间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大处理决定,夫妻
一方出轨可能会影响夫妻财产分割,首先要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 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
一方坐牢因为是属于配偶在监狱服刑的情况,所以需要用起诉离婚的方式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
属于夫妻一方的债务有: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2、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债权人不能证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5、
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购置的房产在离婚时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只能算是个人的财产。婚后双方的收入购置的房产,是可以在离婚时进行平分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
通常可以用粉末法,选择颜色对比大的粉末,撒在物品表面提取出完整的指纹。另一方法是磁粉法,以微细的铁粉颗粒,用磁铁作为刷子,来回刷扫,显现指纹。 如果指纹留在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必须经过化学处理才能在化验室显形。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七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应当载明主要的鉴定方法和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