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仅仅是固定资产税前扣除的一种特殊方式,因此,其税前扣除的时点应与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处理原则保持一致。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实行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短期内可能企业所得税少交或不交了,但是一次性扣除只是一项递延政策,免除的是税款利息,并不是税款。
企业2023年12月31日新购置固定资产500万以下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该项优惠并未限定行业,所有行业皆可享受。企业可以选择“一次扣除”,也可以选择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如选择一次性扣除在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即可享受。 1.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界定: 单位价值是指一个、一台、一辆、一套等的价值,小于等于500万元。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购建设备附加的土建费、安装费、运输费等因全部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都要适用一次性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