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捕三种类型
不批捕三种类型:
1.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不逮捕,包括不可抗力行为造成损失等情形。
2.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不逮捕,包括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不构成犯罪等情形。
3.虽有犯罪但是没有逮捕必要的,包括属于预备犯、中止犯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