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是可以收购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发现上市公司有虚假业务举报的方法为:可以到相关部门对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或者主要管理层的举报,对上市公司相关的审计公司的举报。有关部门在接到举报之后将会派出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建议举报人采用匿名举报的方式进行。 举报的意义: 1.便于与举报人(举报单位)取得联系,详细了解被举报人(被举报单位)的情况; 2.便于检察机关及时调查取证,尽快掌握和查清被举报人
上市公司法人可以当其它企业法人,前提是两个公司不是同类或近似类竞争的企业。如果因此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话,就必须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首先,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其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
收购美国上市公司的程序是:1、前期准备;2、方案设计;3、谈判签约;4、申报审核;5、并购完成。 1、前期准备 首先,有并购需求的企业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其进行并购活动。初步设计出拟并购物件的轮廓,并据此寻找并购目标,再对合适的目标公司进行比较分析。 2、方案设计 对并购物件的评价结果、并购有关的限定条件(如支付成本和支付方式等)进行多方面的分析评价,设计出相关的并购方
上市公司法人代表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经登记主管
上市公司的年报必须在次年的1月至6月的时间段公布,最晚在六月底;半年报是6月结束的后两个月内公布,也就是7月-8月,并不晚于8月;季报是每个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公布,不得拖延。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57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向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
上市公司债券发行额最高是净资产的40%。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企业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中第四条规定: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期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中第
不需要。中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审计: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弥补亏损;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有关规定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依法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向审计机关举报。审计机关接到举报,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子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由股东召集股东会,如果子公司属于有限公司的话,由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如果子公司为独立法人或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是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通过注销公司的决议,然后进入清算程序,清算完毕后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注销手续,登报公告、再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手续。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
上市公司监事会职责: (1)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监事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3)上市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