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孩子应当先进行收养登记,进而为孩子登记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新生儿户口最迟一个月之内上。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北京养边牧一般是可以办理狗证的。 狗证是用于证明狗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养狗办理狗证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3.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4.所养犬只符合本条例第九条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的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居民养犬,应当携带犬只到所在地的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注册登记,填写养犬登记表。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发给养犬证和犬只标识;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如果发现有无证养狗的情况,可以立即报警处理的。并且如果有人无证养狗或者违规养狗给你造成了损失的,那么也是可以要求其进行赔偿的。可以要求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要求赔偿时,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处理的。 综上所述,北京养边牧一般是可以办理狗证的。
孩子出生后最晚一年内上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须在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申报出生登记。需要带结婚证,双方户口本,一孩证明,准生证,出生证明在派出所直接办理。过了时间后小孩上户口需要带上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街、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父或母原籍地系省外的需提供原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未落户证明,婴儿父或母为非户主的,还需提供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意入户证明等到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 综上所述,孩子出生之后应当尽快上户口。
上户口不一定要房产证,要看具体情况。由于上户口有很多种情况,每种情况的要求不一样。如果是购买房屋上户口,需要房产证。购房迁移户口,需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有的情况下不需要房产证,比如新生婴儿上户口, 新生婴儿上户口所需材料: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比如高校毕业生落户,比如结婚迁移都是不需要房产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二、假报户口的;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第二十一条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登记工作中,如果发现有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应当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规定,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综上所述,上户口不一定需要房产证的。
是的。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在一个月以后登记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所以,孩子出生之后,建议及时上户口。
孩子的姓可以不随父母,《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如果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等的原因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没有领结婚证小孩可以上户口,流程如下:1、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籍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2、然后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持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要为弃婴办理户口,要进行事实收养登记流程,登记后才能上户口。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的关规定办理。
(1)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依法申报入户有医学出生证明的,要持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2)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落实计划生育措施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3)非婚生子女在完成相应的手续,上完户口后,就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