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病亡能否确定工伤需要看具体情况,若病症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是属于工伤的,如果确定劳动关系了,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
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可以回原单位上班的,如果原企业同意,而自己又愿意回原企业工作,可以回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能获得双重赔偿,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可以请求工伤赔偿,享受工伤待遇,同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请求事故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
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上班,超过一个月未续签的,公司要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上班时间“病亡”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
未签劳动合同不上班是不可以算自动离职的。并且在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自动离职了,单位也是需要支付其相应的工资报酬,不得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
上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计算是: 1、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2、护理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
打车上班车祸身亡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员工上班期间撞人,如果属于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雇主责任,即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员工在撞人中也受到了伤害,则无论他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负有责任,其自身损害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可申请工伤认定,则单位需要承担工伤责任。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离职日期是写上班的最后一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