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看案情,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这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能够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两种,第一种就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交通,火车事故伤害的,二种就是参加救灾抢险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当中受伤害的。
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均可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首先应该是按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计算。“大部分事业单位都会有相关的规定。”但在实际中,一般会合理地进行判断。
提前下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只要当事人是受到机动车事故的,并且不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员工在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及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经专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的,都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至少应当考虑以下三个要素: 一是目的要素。即以上下班为目的; 二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时间是否合理; 三是空间要素。即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路线是否合理。 因此,劳动者提前下班,如果是经过单位许可的,在下班路上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但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擅自提前离岗的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构成工伤的条件是: (1)工伤必须有人身伤亡的客观结果。 (2)受到人身伤害的人必须是与企事业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关系。 (3)工伤必须是在工作时间,由于工作原因而引发的对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的损害。 (4)工伤必须是在法定条件和状态下发生的伤害。
下班回家突发心脏病死亡不能得到工伤赔偿。因为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已经下班回家了显然就不是在工作时间,也不是工作岗位,这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认定为工伤自然也就不能得到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线路。 认定至少应当考虑三个要素: 一是目的要素,即以上下班为目的; 二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时间是否合理; 三是空间要素,即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路线是否合理。 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没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但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算工伤。员工上下班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本人负次要责任或无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员工在事故中承担了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员工在上下班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中不但能申请工伤赔偿,同时还可以选择事故赔偿,以上两个赔偿是可以兼得的,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费用只能索赔一次。
请注意,若是在您下班归家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等突发事故,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这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若您自身判断此种情况符合工伤范畴,而所在用人单位并未主动发起工伤认定申请,那么我建议您应该尽快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该劳动保障部门将会在接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依据实际情形进行分析判断,明确工伤与否。
上下班交通事故非因本人主要原因受伤的认定为工伤。 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能,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或准备工作摔伤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收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如非上述原因摔伤的,仅仅是因为走路不小心摔倒受伤,则未必可以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