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去不可以。 理由包括:1、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因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会要求夫妻双方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签字,另一方不去,无法签字。2、需要考虑出现一方失踪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3、一方不出庭,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一般情况下被告是可以不出庭的,但离婚案件除外,属特殊情况下必须到庭的情形。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但该规定对哪些情况下被告必须到庭并没有详细说明,因此离婚诉讼中,被告即使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原则上也是应当出庭的,法律如是规定,主要是因为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具有与其他案件不同的特点。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双方是否能经调解和好,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不是诉讼代理人所能表达和决定的。在”离与不离”的问题上,只有当事人才能做出决定。
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离婚不去原办理登记地是可以的,不一定非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1、收到法院传票不去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是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如果经传票后仍然无故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 (2)、如果不是必须出庭的,原告经传票后无故不出庭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的,法院会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没有特殊理由的应该去应征报名和参加应征公民体检的,如果实在有特殊的情况可以不去的,在体检前登录征兵网取消报名就可以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开庭时原告未出庭的,法庭需要根据原告未出庭的理由决定案件的处理方式,如果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会按照撤诉处理。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在审理一些民事案件的时候,原告已经进行了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是可以按照凑数进行处理的,如果是被告的话可以缺席判决。
单位发生工作地点的改变,那么是属于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如果单位以此辞退员工的话,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应征报名之后可以不去。 应征报名只是处于兵役登记的阶段,不是真正的报名,还需要经历体检,体检合格之后还需要接受政治审查,再进行登记才算是入伍了,所以应征报名之后可以不去。但是真正的入伍登记后不可以不去,不去是违反《兵役法》的,会面临惩罚,丧失考公务员、出国、升学的资格,还可能被罚款。
公安传唤是不能拒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收到传票后不去的后果需要分情况讨论: 1、原告收到传票后不去的,那就会按撤诉处理。如果想要继续开庭的话,只能是重新起诉,再走一遍相关程序。 2、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如果不去参加法院开庭,一般法院会自动进行缺席审判。如果法院认为被告需要到席,那么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拘传。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在程序上,被拘传被告必须是通过了两次传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拘传之前,法院必须发两次传票。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 那么收到传票之后,可以要求延期开庭吗? 是可以要求延期开庭的,但是必须有正当的理由才可以。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延期开庭: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综上所述,收到传票之后,原被告不去的后果是不同的,如果收到传票之后,自己有正当的理由不能按时到庭的话,可以提前与法官联系,申请延期开庭。不管怎么样,既然自己选择了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在收到传票之后还是应尽量按时到庭,避免造成司法浪费,您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