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职工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可以不给职工发工资。 如果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劳动者需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的证据,然后去申请劳动仲裁,或是进行投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以及未签合同需要支付的双倍工资,同时可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1、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需要用相关证据证明。
只要员工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可以不给员工发工资。 如果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两个月不发工资,属于拖欠工资。 遭遇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一、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解决。 投诉的解决的优点是,一旦用人单位是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通知的,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的压力下就可能会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这样劳动者可能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解决拖欠的工资问题。因此,这种方式在处理拖欠工资时,一般情况下可以首先选择。 但是,如果劳动者的请求复杂的,如涉及经济补偿、赔偿金等,需要具体认定的,则可能劳动行政部门也无法解决,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程序。 二、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通过劳动投诉无法解决的,劳动者只能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纠纷。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必须要先经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除一裁终局的裁决,单位不能起诉的外,其它裁决任何一方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并且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按协议支付工资。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督保障部门投诉,由劳动监督保障部门介入处理; (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后,再追讨工资,维护自己的利益; (4)、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具体规定,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者随时可以离职。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如果不结清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
没有具体规定,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者随时可以离职。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如果不结清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
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请求诉讼。
可以。公司不发工资可以直接走人的,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投诉无果或者不想投诉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注意没签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的,首先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具体可以提供下列证据: 1、单位职工花名册; 2、打卡记录; 3、同事的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