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 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是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对劳动能力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不能。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上诉只要是提交上诉状,民事案件应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附本。作为上诉人,是需要向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用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有上诉状正本及副本。
劳动者不服企业作出的调岗决定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 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