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轻微伤怎么赔偿?是否构成轻微伤要以伤情鉴定为准,如果确实未构成轻微伤,则首先要赔偿对方去医院就医的检查费、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此后应尽量与对方进行协商,最好可以通过合理的金钱赔偿息事宁人,不然对方可能会要求公安机关对你进行行政处罚,比如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虽然伤情鉴定不构成轻微伤但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主张民事赔偿。殴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未造成轻伤以上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金。按照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