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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轻微伤怎么赔偿

刑事辩护 2022-08-11 14:02 标签: 不构成 轻微伤 赔偿

不构成轻微伤怎么赔偿?是否构成轻微伤要以伤情鉴定为准,如果确实未构成轻微伤,则首先要赔偿对方去医院就医的检查费、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此后应尽量与对方进行协商,最好可以通过合理的金钱赔偿息事宁人,不然对方可能会要求公安机关对你进行行政处罚,比如拘留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李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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