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空置房要交物业。 【法律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
业主的知情权包含对内、对外两大方面,对内是作为共同管理人所应有的知情权,对外则是作为受益人,在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行政监管的全流程中,所应有的知情权。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第八款,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业主拒绝过户要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其赔偿违约金及相关损失费用。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业主公约》对承租人同样有效。因为承租人作为物业的非业主使用人,在承租物业时业主会对其使用物业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进行约定,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规定。 所以承租人也要受业主公约约束。 尽管业主没
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 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直接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 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业主公约》对承租人同样有效。因为承租人作为物业的非业主使用人,在承租物业时业主会对其使用物业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进行约定,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规定。 所以承租人也要受业主公约约束。 尽管业主没
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 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但是有时候物业并没有尽到妥善进行物业管理的义务,因此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八种情况业主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的: 一、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二、物
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但是有时候物业并没有尽到妥善进行物业管理的义务,因此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八种情况业主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的: 一、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二、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