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立的流程: 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首先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成员均为无偿服务。 2、筹备组开始工作,起草公约和章程,决定成立的时间和组成人数,汇集业主名单和参选业委会成员的业主资料。 3、书面发放资料,将章程、参选业主资料、选举办法、选票、时间发给每户业主,并同时完成签收收条。 4、召开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进行验票工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选出委员成立业委会,通过公约章程。 5、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业委会候补委员没有表决权。业委会委员是已经成为业委会有发言权、投票权的人。候补委员只有发言权没有投票权。《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委会用钱需维修不需要开发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在设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后,原有的物业日常维修费专用账户内的本金及利息将一并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因此,对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代收的,并设立专用账户、专户储存、专项开支的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暂不征收增值税。物业公司利用业主共用设施取得的广告、租赁等收益,如果是以物业公司名义收取为客户开具发票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如果是以业主委员会名义收取的,物业公司不得开具发票。
业委会候补委员没有表决权。业委会委员是已经成为业委会有发言权、投票权的人。候补委员只有发言权没有投票权。《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委会成立的流程: 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首先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成员均为无偿服务。 2、筹备组开始工作,起草公约和章程,决定成立的时间和组成人数,汇集业主名单和参选业委会成员的业主资料。 3、书面发放资料,将章程、参选业主资料、选举办法、选票、时间发给每户业主,并同时完成签收收条。 4、召开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进行验票工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选出委员成立业委会,通过公约章程。 5、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内容:业委会有权利赶走物业。从法律关系上讲,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是委托者与受委托者、聘用与受聘的关系。在法律上,业主委员会有委托与不委托,聘用或不聘用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受聘或拒聘的权利,两者是平等的。从经济关系上讲,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是有偿的,在提供一定的服务的同时,也应获得相应的报酬;同样,业主在得到服务后,也应付出相应的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委员会和广大业主负责,并接受监督;而业主委员会及广大业主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工作,并交纳各项费用。双方在经济关系上也是平等的。
业委会六种人不能进: 1、不履行业主应尽的义务,长期拖欠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后,想通过变身业委会成员与其作对,这种人品行不端,善于制造和激化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擅长搬弄是非。2、本身没有正当职业或稳定收入,想通过担当业委会成员的职务,向物业公司索要各种好处或减免物业费的。 3、想私分侵占公共收益或欲在物业企业得到一份薪水的。 4、不懂得也不了解物业公司职责范围和管理流程,不能容忍物业管理过程中正常出现的问题;无端干扰其正常运作、干涉其具体业务的。 5、将开发商遗留的工程质量问题怪罪于物业公司,恶意煽动不满情绪的。 6、将行政职能部门负责的事,强加到物业公司,解决不了就心生怨恨的。
村民回迁小区可以建立业主委员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如果业委会的成立是不合法的,对外也无权代表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业主委员会是物业合同的甲方。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