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人才引进政策
1.符合条件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技师、技师;2.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
申请条件:1.2020年1月1日(含)后全职新引进来我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公立医院、公办学校工作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技师、技师,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将人事档案转入东阳,且在服务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2020年1月1日(含)后全职新引进来我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将人事档案转入东阳,且在服务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2020年1月1日(含)后全职新引进来我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的在东普通高校毕业生,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将人事档案转入东阳,且在服务单位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