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去世,双方之间婚姻关系自然消灭,无法再补办,不过有需要可以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开婚姻登记证明。 二、一般情况补办须持证件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对于身份证号码错误的、一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统一的,补领结婚证时,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如下: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的证明。 4、一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5、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1、如果您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对您的丈夫或者妻子的户口办理了注销手续,那么可以选择空余时间和您现在的爱人去办理结婚登记就可以了。2、如果您的丈夫或者妻子的户口还未进行注销,那么您需要带上带上相关证件,如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等,到当地的派出所进行注销手续,办理完之后,可以和您现在的爱人随时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注销户口后户口本在不更正的情况下不会显示丧偶,因此需要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 一般来说,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我国是没有针对丧偶家庭专门政策的,一般而言,丧偶单亲的家庭是没有相应的补助政策的,因为现在丧偶单亲家庭比比皆是,就补助而言,可以去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但就现阶段而言,只有独生子女会享受独生子女的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或者因为丧偶导致生活极其困难,达到城市最低生活补助标准或者低保标准,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相应补助。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登记手续如下: 1、再婚双方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妻子丧偶后抚养费并不是婆婆给。一般需由妻子承担抚养费,但若妻子也死亡或丧失抚养能力的,则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妻子丧偶后抚养费并不是婆婆给。一般需由妻子承担抚养费,但若妻子也死亡或丧失抚养能力的,则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丧偶的情况下,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可以用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就可以证明夫妻关系。
一般情况下婆婆去世儿媳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没有遗嘱就不能继承其遗产。但是如果丧偶儿媳对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丧偶后,女方的户口可以迁回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