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继承权的特点: 第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第二,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第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条件; 第四,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下: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不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者的区别为,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是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依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等。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股东资格丧失的情形:(1)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合法转让的(2)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3)因违法受到政府出发而被剥夺股权的。(4)法律规定的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九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股东资格丧失的情形:(1)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合法转让的(2)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3)因违法受到政府出发而被剥夺股权的。(4)法律规定的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