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新个税法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新实施的个税法,个税起征点5000元是税前,如果月工资不超过5000,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
起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1、销售产品的交纳3%增值税,供给工作的交纳5%运营税。 2、一同按交纳的增值税和运营税之和交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 3、还有就是交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假如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运营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5、个体工商户在收取运营执照后,应当依法
个税起征点到5000已经实施了。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法律依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决定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法律依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依照本决定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即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的规定。 《个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
个体工商户纳税的起征点如下:1、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5千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3千元;3、按次纳增值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4、按期纳营业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千元;5、按次纳营业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